聚会
或许这暂时让他摆脱了一种闷糟糟的情绪,也可能小姐这种假意的真诚的确很令人感动,他又开始喝起了酒。不到几杯,就脸红耳汤。俗话说酒后吐真言,没有一个发泄地,他就不免多说一些话,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小姐在听他讲述时,神情也在发生着微小的变化。
“这世道就这样,让一个小女孩到大街上给人擦鞋,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不知道是不是对城市无情的极端讽刺?”永俊现在依稀记得那个小女孩的向他乞求的神情,无助与失落,猛地喝了一口酒,精神从未这样差过。
“那你让他擦了鞋没呢?”小姐静静的听着,见他不说话了,问道。
永俊低头瞧着皮鞋,可是在这歌舞厅里,他的视线根本看不清楚,直觉黑糊糊的。
“我让她擦了啊,擦得蛮好的。她还跟我说她妈妈过世了,现在她跟奶奶住在一起,没有上学。我又问她爸爸呢,她说跟别的女人跑了。”说到这里,永俊捏紧了拳头。“混蛋,那个男人若是让老子撞见,一定要好好教训。哼。”
小姐直觉他好像一个愤青,不过像这样义正言辞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她端起酒杯,不取口的酒喝光了杯里的酒,由于缺氧,不得不喘着大气,缓解一下。
对小姐的这一动作,英俊视而不见,继续往下说道:“那个小女孩真的很可爱,很懂事,也很可怜,我到过一些地方,也看见过一些可怜的小孩,但都没有那个小女孩给我的触动大,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是我帮不了她。一个大男人帮不来哦一个小女孩,我也很混蛋吧,呵呵。”说着,又是一杯酒灌进嘴里,“都他妈是男人搞出来的事,世上总有些男人不是东西,就好像粪渣。”
“你这不是在骂你自己吗。”小姐叫来服务员,又添加了一瓶红酒。“给那位先生也满上。”服务员便给崔永俊满上了酒。
“砰!”小姐又一次打燃火机,点燃了一支烟,而后将烟盒递给永俊。“来吧,抽一支,消消火,不然真成愤青了。”
“不抽。”永俊扔了回去。
看见永俊那副苦悲深仇的样子,小姐正欲痛快的嗤笑,却被吞下肚的烟气一熏,猛烈地咳嗽了起来,永俊瞧在眼里,无动于衷,这时候他感觉自己对任何事情都麻木。
待平静后,小姐微微笑着说:“男人中也有好也有坏,坏的,我遇到的比比皆是,好的,却很少碰到。这样的地方,好像只窝着坏男人,好的出色的男人根本不来这里,也许他们会去高级咖啡馆,与自己最喜欢的女人一道喝喝咖啡,闲谈。不过今天,就让我撞上一个从好男人里跳槽来到这里的好男人,你是那个好男人吗?”
“我吗?呵呵,你的夸赞不太合适。我并不是一个好男人,一个帮助不了别人的人,是什么好人呢。”
“你已经帮了她不少。”小姐摆出事实,略带调侃。“你让她替你擦鞋,这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况且你还多给了她五毛钱,钱很少,但这绝不是你可怜,打发叫花子才多给她的,是出于一番诚意。就好像一个大哥哥对待一个小妹妹。因为,你这人有趣,是个好男人。”
“是这样吗?”永俊不以为然。
他们交谈着,时间一分分流逝。舞厅里却仍旧喧嚣不减。
永俊喝的醉醺醺的,站起来晃荡着身子,该是离开这里的时候了。
“先生,要走了吗,与你都聊了半天,能否留下你的姓名?以后咱们联系啊。”对面的小姐忙叫住他,眼睛里带着真切。
永俊转动浑浊的头,望着她,似不太明白她要知道自己的姓名,何意?
“我想知道你贵姓,若你大方点,肯告诉一下在哪里高就,那就最好了。我想,我们还会见面的。”小姐悠闲的抽着烟,说的不轻不重。
永俊便伸手在衣服兜里掏了掏,摸出一张名片,放到了桌上,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小姐捡过那张名片,瞧着上面的一排字,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不觉按灭了烟头,起身跟上了刚刚走出歌舞厅的崔永俊。
永俊高来到大街上,那位小姐就从后面追了上来:“崔先生,等一下。”
他听到喊声,摇晃着身体,回过来瞧着走向自己的小姐。“还有……事吗?”感觉自己说话都在打结了。
“我看你醉得不轻,要不要我送你回去?”小姐极有诚意的说道。
“不用不用。”永俊头晕的厉害,但还有一份清醒,辨人识路还不成问题,喝的这点酒,还不至于让他跌倒的爬不起来。“你回去,回去……再见。”
“哎--”小姐跨步上前,“感谢你帮助那位小孩,谢谢了。”说完,小姐背转身返回去了。
“谢我,谢我什么呢?啊--”永俊摸不着头脑,退着踉跄几步,望着那个小姐离去的背景。
太阳升得老高了,永俊还没有起床,束束阳光从窗户投进屋里,照在他脸上。他慵懒的翻了几个身,又睡了一会,才大病初愈一般从床上爬起来。
一看时间,已是上午十点多了。
“真能睡。”自说一句。
“铃--”恰在这时,门铃响起。
“来了。”永俊趿拉着一双拖鞋,懒懒的走去开门。
门开了,孤博站在门边,指着他哈哈笑道:“永俊啊,你可真会躲,让我好找啊。”进屋后又道,“这房子不错嘛。”
“一大清早,来给我报喜啊。”永俊洗了把脸,“宵玲没跟你一起来,你就放心?”
“放心,怎么不放心。哇,你小子行啊,一个人住恁大房子,难怪秦志说,他帮了老板快两年,不如你帮了老板两个月的呢。我看,你们老板偏心,论学历经验,秦志可不比你弱啊,让他住公用房,却给你开小灶。有点厚此薄彼啊。是不是啊?”孤博在两间屋子里走上一圈,评点着说道。
“说什么呢,我这屋子还不是租的。”永俊握着一把牙刷,回了一句。
孤博又转到稍大一点的客厅,坐在淡红色沙发上,说道:“这房子供两个人住刚合适,你一个人啊,太寂寞了。想不想找一个伴儿,贺燃那儿可有成堆的货色等着你挑呢。”
“哦,好啊。”他一边刷牙一边应道。
“对了,你如何知道我在这里?”刷牙后,冲了一杯早茶来喝。
“你不够义气,撇开了秦志,地址都不告诉我们,是怕我们在你崔经理身上揩油吗?”孤博打趣着。
“我像那种人嘛,实在没时间啊。这样吧,今天你找上门来了,那我就做东,请你消费一顿怎样。”
“知道就好。”孤博把冲好的早茶先端来喝了一口,不料苦的他皱着眉,差点没全吐出来。赶忙用清水洗了洗喉咙,口腔里方才恢复,散了苦味。
永俊笑他自入毂中,孤博指着陶瓷茶杯说道:“这是茶呀,比黄莲还苦,你是想学勾践卧薪尝胆是不是?自讨苦吃。”
永俊端着茶杯,漫不经心喝下一口,眉都不皱一下,自在自得地说:“这里面原本就有黄莲,只不过我加了一点茶,让它黄莲与茶各占一半,喝这样的茶,真是一种很好打的享受。你呀,是没口福。”说罢,又喝了一口。
孤博看的口里生疮流脓,不由打一个寒战,说:“看俩秦志之所以不如你,就这喝茶,估计他都很难过关。”
“觅苦思甜吧。整天嘴巴都是甜啊鲜的,有何意思?这苦其实正是所有味道的美味,它使你难忘,让你死了也记得住,它刺激你,让你振奋,有力量。若是换成甜的,就会削弱你的意志,甜腻腻的,腻死你。我还预备着煮一碗苦到心脾的饭来尝尝,那一定难忘。”永俊说的苦中噙甜,像已下了决心。
孤博听着又打了一个寒颤,急道:“别说了,整个一个怪里怪气的人,只有疯子才像你这样。对了,过几天到贺燃那儿聚聚,我啊今天是特地到你这里,告诉你的。”赶快把所来目的道明,免得他又在演讲他的喝苦茶的理论。
“贺燃那里,恩,是该去看看。”永俊走到窗前,打开了一扇窗子。他伸手出去,感受着一缕阳光的温暖。“贺燃比我们都要大一些吧,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
孤博也站了起来。“她怪可怜的。好像三十多岁了吧。至今没有交到一个中意的男朋友。听说以前曾经有一个,后来就分开了。这几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
“啊?哦,难不成你崔经理看上她了,要娶她?”孤博讪笑着道。
“瞎掰。”永俊回过身来,擂了孤博一拳。“我是尊敬她,都是我们的大姐啊。”
“我谋划着什么时候,给她介绍一个呢,大家都是出们混在城市的游子,出门靠朋友嘛,作为兄弟大的我们,哪能站一边不管呢。我们也正在想办法,给她找一个称心如意的男朋友。”
“找到了当然好。不过男女之事,呵呵,很难说,找不到呢?这事,还是要靠缘分,也许是和她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或者出现了没有亮明身份呢,与其这样苦心苦力,不如顺其自然。”
“那么你呢,兄弟,就没有梦中情人?可别告诉我,你不想啊,以事业为重啊。”
“时间不早了,别说我了,下楼去吃海鲜,我请客。”永俊走进屋子,换了一身衣裳。
孤博一面往外走,一面说道:“你这叫上班呢还是出外悠闲散步。”
“呵呵,上班散步一起啊。”
楼道里有点儿狭窄,纵然这是白天,也显得阴暗,踏在楼道里,噔噔噔的声响,似乎整幢楼都听得见。
孤博在前面走着,说道:“你那两居室倒不错,可这幢楼的楼道还真是不符合科学逻辑,万一什么时候,你晚上回来,非要摔个四仰八叉。”
“晚上回来,有感应灯啊,而且这幢楼一般都静静的,不好啊。”永俊跟在后面,一步步走的自然,其实他是看重了这里租房价格的便宜和清净。
“感应灯,真的假的,那让你猜,我是怎么上楼的?”
“双腿,双眼。”
“错了。”孤博停下来,耍魔术一样从裤兜里摸出一样东西。“手电筒。”
“啊,手电筒,哈哈哈哈。”永俊倚着墙壁,笑得差点倒栽葱栽下楼去。“太夸张了吧,我怎么不觉得黑的看不见呢。”
“秦志说的呗,他说又一次上你这儿来,一连撞了三次壁,他额头都擦脱了好大一块皮呢,我不得不信他的话呀。因为他的额头的确有被擦伤的痕迹。就这样,我去买了小手电,小小的携带方便。两节电池可以管好几个月。我建议你也买一只。”:孤博说着打开小手电,在楼道里扫射着。
“那次是秦志喝了酒的缘故,若真那样,我岂不是天天挂彩上班,这还得了,另外习惯了就好。”
“反正到你这里来得当心,免得宵玲一位你这里有毒蛇,不许我来了。”孤博关掉小手电,揣进了兜里,继续往下走着。
“呵呵,宵玲那是担心你被人混坏了。我这里一下子变成毒蛇窝子,也到稀奇了。像咱们这样的单身者,即使摔死了,也没人给你掉一滴眼泪啊。”
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就到了楼底。还没走出大楼,迎面就撞上一人。一瞧,正是秦志。
秦志见了他们,说道:“永俊,苏总见你今天没上班,担心你病了,特的叫我来看看,打你电话也不接。还有,你把那份计划书带去。”
崔永俊拍着脑道:“电话关了,呵呵。”
孤博上前拍拍秦志的肩膀,说道:“你们老板对永俊很看重嘛,秦志你干了这么长时间,可曾有这个福气呢?没有吧,嘿嘿。”
话语里明显的带着极强的挑拨,秦志回笑着,淡然道:“孤博,你给我少搬弄是非啊,永俊受到苏总器重赏识,那是他有能力,合苏总的口味,我秦志没多大能耐,也对不上苏总那一杯口味,只能这样,怨不得谁啊。我呀,只想成为一般员工。呵呵,不想也不会也不可能成为重量级的管理者,做个平凡点的员工,多好。”
“你这叫自甘平庸啊,兄弟。”孤博略带嘲讽的说道。
秦志却不以为然。
当然,秦志虽然不在意,但是崔永俊觉得现在干的这么顺利,还接受了广告公司,不管怎样说,还是全靠了秦志。没有秦志的举荐,他很难在这个城市立足或者发展。他笑看着秦志,道:“秦志,没有你,我崔永俊还真不会得到苏总如此看重,孤博此言甚对。咱们都是好朋友兄弟,可我一样谢你。”
“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我不过做了一个牵线的活儿,顺水推舟吧,好与坏在你手中呢。”秦志根本没放在心上。
孤博见此,打圆场道:“你们也别推来让去的了。既然大家都是朋友兄弟,就该相互帮助,长短互补,二位说对不对?”
“孤博就是孤博啊,博学有理啊。”二人齐声,爽朗的笑着。
“那你们俩就干事吧,我这个外人还是被打扰了。”孤博只得先行一步离去。
永俊见他要走,喊道:“喂,孤博你说走真走啊,你不跟我一起吃海鲜了?”
“留给你的心上人吧,别忘了把去贺燃那儿的事告诉秦志。”
崔永俊掉转方向又上楼,边走边说:“文件没带在身上,我要回去拿了。”
秦志跟在后面问道:“孤博让你告诉我什么啊?”
“去贺燃那里啊,聚会,呵呵,反正是贺燃开销招待,谁傻得不去呀。”
“贺燃?貌似我们也只有一面之缘。就是你刚来到商星市的时候,在那个接风洗尘的聚会上。没想到她还记得请我们吃饭。贺燃很大方嘛。”秦志在后面嘀咕着,脑海里浮现一个模糊的面影,热情好客,就像一位和蔼的大姐。
聚会设在富豪餐厅三楼,一张圆桌泛起鲜红色,用了一面屏风隔着,靠窗可清楚观看窗外的风景。
仇剑,成为很自然的事情。贺燃在你这条巷道里,足足走了半个小时。秦志被夜风一吹,酒味散去,醉意比在餐厅里稍好一些,居然认出了搀扶他的人是谁。直倒在巷道的墙壁上,自言自语道:“你回去……回去……我能走……能走……”
贺燃岂能让他一个人回去,再说穿过这条巷道,离他的住地就不远了,现在来个中途折转,一方面似乎对不起朋友,另一方面帮人帮到底。重要的是,她从来做事就没开过半途而废的先例,此次亦不例外。另外,她必须对朋友负责。总之,她要送他到了住的地方,她才能安心,无愧。
她把皮包挎在肩上,双手使劲抱着秦志的手臂,往前移动,并道:“走,我送你回去。一切都别说了。到了你那里,我自然会离开。但是现在不行。”
“别碰我,走开!”秦志手一挥,贺燃就一下撞在墙上,痛的她“哎哟”一声,差点儿把眼泪撞出眼眶。秦志东窜西窜刚到巷道边接近大街一角的时候,一个趔趄便摔在地上,接着“啊啊啊”地从口里吐出许多食物的残骸。
“秦志。”贺燃赶紧跑上来,蹲下身,一手捏紧他的手臂,一手轻拍他的背心,“瞧你,都这样了,还叫我回去。你就被逞能了。啊,好恶心,臭气熏天啊。”
待秦志吐完后,贺燃忙从皮包里撕出一长段纸巾,替他揩了揩嘴,然后用尽了全力也没能把他从地上拽起来,最后还是他自己摇晃着站起来的。贺燃又搀扶着他走过了大街,在街上转悠了半天,才找到瑞丰大楼。
这幢楼已经很破旧了,毫不显眼,瑞丰大楼--几个字抹了一层陈年的积垢斑点,不注意是看不清楚的。楼内每层都有一盏发黄的灯,照的影子模糊蒙蒙。幸运的是10号门房就在第三层,若是10号,贺燃估计自己会累的趴下。
她在秦志身上搜索了一遍,找到一串钥匙,又用钥匙在那把不大不小的防盗门锁上,换换试试的磨蹭了将近十多分钟才打开门。将秦志搀扶进去。她又摸了老半天才把灯打开。一开灯,室内的一切立即曝光。
“天啊,我是不是撞进了狗窝了呢?”贺燃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由惊呼。
屋子里狼藉不堪,七样八杂的东西满地皆是,墙壁上挂满了白纸,上面还用毛笔写着一些字。她顾不得看那些,先将秦志扶到了简易的木床上。
直到这时,贺燃才算勉强喘了一口自己的气,事情总算完成了一半,后一半则是烧点开水,煮点醒酒汤伺候一个大男人,这屋子还需要她理清。
在心里,她替这次充当护送女英雄很不平,可你有什么法子,谁叫你淌了浑水,帮人帮到底吧。她满口唠叨着去厨房烧水。
替秦志洗了脸,她又给自己洗了把脸,洗了洗弄脏的手臂,然后又去端来一大碗醒酒汤,灌给躺在床上的秦志喝。秦志喝了烫后,确乎已经渐好,身体无意识的翻动着,仿佛睡在了美梦中。
接下去的活儿可真不轻松,贺燃脱掉上衣吗,穿着一件短袖衫在三间屋里忙开了,比之钟点工还钟点工,累的她腰腿酸酸的,一停下来就不想再动了。当清理大一间的饭房间时,才看清屋内挂满了白纸上的子,只有三个--何叶珊。那么触目和鲜明。她好生奇怪,虽不懂书法,她还是品出了此字笔力不凡。何叶珊,有点像一个人的名字,她猜不透秦志干嘛专写这个名字?难道这三个字组合拢来的名字,确切说那个人跟他有什么非比寻常的关系吗?她没做过多想。又去收拾了一大堆换洗的衣服裤子鞋袜,放到了洗衣机里,算是彻头彻尾洗了一遍。一切忙完,她的腰都快要脱节了。她终于明白,家庭主妇为什么保持不了娇丽的青春,单这收拾房间一条,就会损去一半的身姿。她不过做了一会,就累成这样,手似乎在这一会时间的消磨下,粗糙了许多,假若像这样一年两年或者十年,甚至一生,会是什么样子呢?黄脸婆吗?她想想都觉得有点儿悲凉。
她又坐到床边,给秦志敷了敷额头,无意间,她瞥见对面书桌上安正的放着一张半身像,好奇心促使她走过去,拿起了那张半身像,仔细看起来。原来是一个很娇美的女孩。女孩双眼皮,闪着黑亮的眼珠,十分惹人喜欢,一张脸生的白净,细腻,头发上扎着一对蜻蜓花结。远瞧着女孩上半身,再联想着女孩的一颦一笑,可以想象女孩一定亭亭玉立,活泼青春。
“叶珊,叶珊……”躺在床上的秦志开口说话了,不晓得是不是呓语,胡综合酒话。
贺燃放下女孩半身像,回到床边,打算多替秦志敷一次额头便走。没想到,他手刚碰到他的眉际处,就被他的手握住了。口里喊着话:“叶珊,叶珊……不要离开我……叶珊……”
对他的梦中发话,她很理解,也很同情,失恋对他打击很大吧,尽管如此,她还是抽了抽手。“秦志,我是贺燃,不是你的叶珊,放开我秦志,快放开,你看清楚……”
不料,贺燃越是抽手,秦志越是捆的她的手很紧。她见像这样下去,怕是天亮了也走不掉,孤男寡女相处在一块儿,朋友们知道了,非要整天取笑她。于是她猛地立起身来,想要借一股出其不意的力量挣开,事有凑巧,秦志在梦里也出力猛拉,她一个女人力气不大,加之又收拾了一阵房间,这时候正是疲乏的时候,怎么敌得过一个男人呢。贺燃只觉得一股急流将自己卷入了床上,身子打斜再打斜,最终没有拗过那股急流,全身仆倒在了秦志身上,同时有两只手将她箍的紧紧的。
“叶珊,不要离开我……叶珊……”秦志口里仍旧吐着呓语。
“秦志,喂!秦志,你放开,放开呀!”贺燃脸贴在他的胸膛上,费力的说道,“我不是叶珊,我是贺燃,快放开啊,我会被你憋死的,秦志放开……”
无论贺燃怎么样说,怎么样用力挣着,也无济于事。渐渐的,她软了,疲了,累了,躺在秦志身上不得动弹,与其说是她毫无办法的表现,不如说是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融化了。心中不禁砰然颤动:像秦志这样不喜新厌旧的男人在今天社会里已为数不多了,看来,他的那位叶珊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唉,我为什么遇不到一个这样忠诚于自己的男人呢?造化弄人啊……
想着,她觉得躺在这个男人身上很温暖,很舒服,生理与心理都可以获得前所未有的一种愉悦。她心间微微泛痒,惬惬的,涓涓的流淌着一条渐渐高涨并且难以言喻的之溪。她多么渴望男人此时的抚摸,以唤醒她压抑近乎死亡的激情,然而,抱着她的手却慢慢松开了。她完全能趁机离开男人的怀抱,但是她没有,仿佛很怀念一般,她想在这个男人身上多躺一会儿,多抱一会儿,她自己都没发觉自己竟然这么快就处于自愿了?
时间走得慢,游走的快。贺燃离开男人的身体怀抱的时候,滴出了一颗湿泪,直直打在男人的胸膛上。她出卧室房门时,回望了一眼床上睡的如意的男人,捂面而去。
跑到楼梯间,贺燃一头扑在墙壁上,抽泣起来,想起了在秦志身上所感到的那种舒逸,和一种久旱逢雨的激情。这令她想起以前的那些往事,想起曾经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给予他的种种,以及那时候他们所怀揣着的梦想,未来等等。无疑令她泣泪泣血。因为那个男人最终欺骗了她,并无情的抛弃了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绝望之余,她又亲自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扼杀于胎中。凡此种种,给她造成了心灵的伤痕是巨大的,惨重的,人生的道路上如同一张白净的纸上染上了一块墨迹。留给她的只是恨,恨之后是冷静,冷静之后是贫乏,贫乏之后便是现在的渴望。因为她没有泯灭对爱的渴求。她有时候很矛盾,在矛盾中难决,方向难辨。然而她理智,懂得人毕竟是人,毕竟得遵守人的一种法则。因此,她在矛盾中,在渴望中逃离了秦志的怀抱。这样的逃离,用理性的方法处理,压制**的**,她倍觉矛盾,又觉得理所应当,一切过去后,又觉得后悔,并且觉得可笑……
她赶紧闸住回忆之门,目光聚向前方,新的路程等着她去走呢。
“哎哟--”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她一脚踩漏了,跌倒在地上,想要站起来,左脚环处疼痛不已。
“该死的!”她朝楼梯和脚上骂一句。“我的脚肯定拐臼了,这可怎么好?”清楚了脚受伤的原因后,她不免担忧起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才拖着一只伤脚来到街旁的招呼站,受了很长时间才等到一辆通宵运营的出租车。将近黎明时分,她参赛回到了餐厅。人已是折腾的不行了。眼圈暗红,脸色灰暗发蜡,最要命的还是拐伤了脚,隐生生的疼痛让她倍感吃力。同事们一个个围着她替她叫屈,让她先去医院。她倔强着不去,最后实在熬不过去,才由李舞英等几个同事扶着去了医院。
这就是送一个男人的后果,这令许多同事感到后怕,但又觉得很刺激。
飞升电器公司这几天忙活不停,前不久预备组建的广告公司终于落户在闹市区里一座商业大厦的一层写字间里。办公区的面积颇宽敞。装潢以白色为主,办公桌一律油黄发亮。一切准备就绪后,公司便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好天气里正式剪裁挂牌成立了。公司的名字很魄气,名为万里广告有限公司。是借了鹏程万里之意演变而来。总经理室原飞升电器公司老总苏其善,直接上任领导经理则是崔永俊。由于公司刚上市,基础脚不稳,又考虑到涉足到的是半通不通的行业,万事当然以小心为上。经理属下职员不多,也仅有二十来人,虽少,但个个都是经过选拔的。在开业酒席上,职员们纷纷如入党的热血男儿,信誓旦旦,誓要报效公司,将万里公司做好做大,让公司一如其名那样,扬名万里。公司开业的第一天便接到一家食品厂的策划广告生意单,这一开门红,无疑使公司喜上添喜,职员们也精神振奋。好的开始虽然不一定说明以后的道路就顺风顺水,却能激发人产生一股信心,这种信心的力量,便是成功之前的先决条件之一。
头一天到新公司上班,而且是当一个公司的领导层,着实让崔永俊有点儿不习惯,面对几十名职员,真有些不知所措。原先是上司吩咐他干活,支配他,现在反过来了,他不必事必躬亲,貌似他是个闲人了,什么事也不做,只管签名看文件,对上门的客户应酬应酬而已。还有经常去会议室聊天一样漫谈。至于广告策划,联系业务等等,都不用他亲自出马,公司里有专门的营销的人员。
因此,第一天的上班,就让他感觉到有点儿无聊。
“崔经理,苏秘书来了。”接待室的自动电话铃响了。
好不容易盼来一件事,一听是秘书上班报道,心里就奇怪了,怎么没有听苏总说过他还有秘书。管他呢,这下可以消磨下时间了。但是又一想,这个秘书似乎很不简单啊,经理都上班差不多一个小时了,她现在才来,不敢想这样的员工会不会被解雇。当然,既然是苏总指定的秘书,貌似他也没权利去辞退人家。这一想他忽然就想起了前一阵子苏总给他说过的话,说新公司成立营业后,要给他找一个得力的助手,并扬言他见了那个助手,不会令他失望。苏总没有给他具体说明,他也没多问。现在还真来了一位秘书。但愿自己真的不会失望吧。
“砰砰,砰砰--”敲门声有别于其他人的敲门声。
立即打住思路,端正坐着,盯着门口道:“门没锁,请进。”
门打开了,一张面容出现在门口。永俊见之,微微吃惊,而后眼珠似乎凝固了,聚焦在门口处。
这位女秘书本没什么出众之处,但是给人很可亲的感觉,头发如小型瀑布般披肩至腰中,衣服含着柔色,短不过腰际,下身配着一条青色长裤,整个人显得干练,不乏灵巧。这位女秘书不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只能说她是属于那种比较娴静和柔静的类型,娴静于她平淡的神情,柔静于她整体的身体轮廓,圆圆润润,绵柔质感。
女秘书从容的走近办公桌前,说道:“崔经理你好,我是来报道的,叫苏曼珠,今后叫我曼珠即可。”
音质柔顺,音律平静里起伏着她那颗心跳的跳动。几乎让永俊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说话柔声当很坚决的女孩。注意到女孩眼神中的不冷不热,静如水的看着自己,他反而感到自己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在心里略微调整,便面向女秘书道:“哦,坐吧。我还是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叫崔永俊,同样的,你可以叫我永俊。”
女秘书看看左右两面的沙发排座,没有坐下闲话家常的意思,回到:“想不到你这么年纪轻轻就自己开了公司。”
暴汗,狂汗
“这不是我开的公司,我只是受了苏总的委托,替他管理这间公司。当然既然苏总如此信任,我必会好好管理到位。对了,真巧啊,你与咱们苏总一个姓。”崔永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道。
“无巧不成书吧,在你手下工作不也很巧?”女秘书浅浅一笑。
一时间,永俊竟然木讷的舌钝了,不晓得说什么好。他不由朝窗外看看,之后仰起头来道:“公司刚成立,以后得靠苏小姐多指点提醒。对于这个行业,说实话,我面面俱生。”
女秘书纠正道:“这个当然了。但是,不知指点,而是协助。什么事只要肯学习努力去做,慢慢的自然圆熟。”
永俊觉得面前这位女秘书,于严肃中带着让人乐于接受的亲切,由此判断,这位女秘书修养不菲。他感到自愧不如道:“你说的一点不麻烦,表明你具有十分强的信心,我的不得佩服。”
“就因我说了那样一句话,你来佩服我,倒让我无地自容了。”女秘书放下手上的一本文件夹,“这是与一家公司签订的长期框架协议,对方说如果没问题,就按照合同上的办。当然你是经理,还需要你过目。能行就签个字吧。”
“喔……”永俊口答着,一时无语。拿起文件夹看了一会,便在文件上签名处写了自己的的名字。
“崔经理,若没什么事,我先去了。”女秘书没闲话可说,拿起那份文件夹,抱在胸间,便退了出去。
永俊盯着女秘书离去的背影,心想,苏总安排的这位与他同姓的女秘书真的有点干练与与众不同,定是个才女。事业型女性。想着,便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起步子。
刚下班的时候,仇剑就匆匆赶到飞升电器公司大门前,在传达室与传达员低估了几句。片刻后,秦志从大厦里走了出来。他看见仇剑的着急样子。便问道:“仇剑,正午临头,该不会是来请我吃饭的吧。”
仇剑看见秦志就有些气急败坏,一把扯住秦志的衣服就往大街上拉。“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你干的好事。”
秦志哪想到仇剑竟然不明不白的耍起蛮横来了,不惑道:“你干什么嘛,拉拉扯扯的,好像我是一个犯大错的人,有什么事,你先讲清楚。”
“去餐厅。”仇剑没有松手。
“去餐厅啊,哦,看不出你真大方,要请我吃饭吗。不过我先回去跟老总打个招呼,另外我手头上的事还没完呢。”一听说是去餐厅吃饭,秦志的肚子里真空了。
仇剑放开他,回身朝传达员大声道:“喂,老兄,秦志有事出去一趟。跟您们老板说说。他请假三天。”干脆的说完,拽着秦志便走,像是提审什么犯人似地。
传达员老实巴交的愣愣神,自说自话:“这人有病呀,起初言语平和,马上又像只恶狗。”
仇剑所说的餐厅对于秦志应该不算陌生,即是贺燃做事工作的那家富豪餐厅。秦志原以为是上富豪餐厅俩吃午餐的,可到了餐厅,仇剑仍不肯放过他,直直拉着他往餐厅员工居住的那一层楼登去。餐厅里的美味佳肴飘逸着香气,竟然没有让他掉口水。
对于仇剑这样的拉人方式,秦志很恼火,他是不不容易发火的人,但被这一弄不清楚来龙去脉的是非一搅,以及对待他的这种近乎野蛮的押犯人似的行为,肚子里早憋了一肚子火。倘若仇剑今儿是无事放个空壳响屁,他的火难保不会变成拳头发泄在他身上。
“到了。”仇剑喘着粗气,“咚咚”地敲着一扇木门。“贺燃开门,开门。”
门开后,秦志首先看见的是李舞英,接着又看见贺燃坐在一张椅子上。精心的削着一个苹果。像在玩雕塑,脸上很是怡然。见到他来了,略微吃惊问道:“秦志,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秦志环视一下四壁,没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装饰品,屋内却喷发着一股冷清悠然的醇香。床头的小柜台上放着一只插着红色花束的花瓶,靠墙摆着一排书籍,几乎都是精装本。整体上看,这间屋子可谓单调,但也很整洁,简单。
坐到一张凳子上,秦志仍旧憋了一肚子气,但当着贺燃又不好发作,只是淡淡的说道:“仇剑,你以后可别开这样的玩笑,不就是要我来跟你们见面聚会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以事先约个时间,用不着这样把我押来啊,再说,前些时候不是已经聚会过一次了?”
仇剑怒眼一瞪:“还好意思提上一次呢,就是在上一次你害苦了贺燃,难道你一点也不内疚?”
“内疚?呵呵,朋友们喝了酒,吃了菜就内疚吗,呃,这个怎么说呢?”秦志觉得是不是因此而让贺燃一个人付了饭钱,而让她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呢。但也谈不上内疚啊。
坐一边嗑瓜子的李舞英道明真相:“贺姐在上次送你回住处的时候,扭伤了脚。”
“是吗?”秦志疑云顿生。“不可能啊,我那天好像……好像没有喝酒。怎么可能送我回去?”
李舞英与贺燃听他这样说,忍不住扑哧的笑出声来。仇剑哭笑不得,指着秦志说道:“你这浑小子,真够可以的了,不负责不说,还忘得一干二净。仇剑我真想揍你一顿了。”
秦志更加懵了,他见仇剑不像是跟自己开玩笑,他又瞧着贺燃,再见她左脚被很厚的一层棉纱布包裹着,这些可都是铁证,不容他争辩。他便细细回忆,依稀记了起来。
“噢噢,好像是喝了一点酒。”秦志断断续续回忆道。“醉的像一滩烂泥……还一个跟斗摔在地上……有人帮我拍背……问了什么话……我在黑暗中游了好半天,忽然一束激光,我的双眼被刺瞎了……朦胧中,有人喂我一种很甜的汤……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察觉到一个女孩走了进来,我一拉她就倒在了床上……”
仇剑和李舞英听着秦志支离破碎的叙述,惊了。双眼直往贺燃看,又往秦志看。因为那一晚,贺燃的确是天快亮了才回到的餐厅,许多早起的同事都看见了,天晓得那一晚他们之间发生过一点什么事没有呢?
秦志越回忆越有滋味,完全忘记了还有其他人在旁听:“那个女孩起初很羞涩,后来就不了……她太美了,我想她一定是叶珊……抱着她的那种感觉真是,真是……”
“真是怎样?”仇剑和李舞英齐声追问道。
“不知道。”
秦志抬眼看见贺燃红了大半边脸,转眼又见仇剑和李舞英用蹊跷的眼神打量他,好像不认识他被,他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然而这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了。他到:“你们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说的虽然不能算真实,起码一半以上是真的。”
“噢噢,一半以上,哈哈哈。”笑声响起,屋子里顿时暖意一片。
秦志这时候才被那笑声惊醒,猛的打了一个喷嚏,睃眼看贺燃,问道:“那晚上是你送我的吧?”
贺燃不看他,点点头。
“那梦……是……你……呃……”还有什么可说道的呢。
贺燃既没点头,也没摇头,是一种无言语无动作,有些默认的表现。
“……那么我……”
李舞英关注的诱导着问:“我怎么样?我抱了她,还有……”
“绝对……没有。啊唒!”秦志刚想辩解,就被一个喷嚏堵塞了嘴巴。
贺燃知道这样的事不管它是不是真实的,最好是别解释,这一解释,反而容易被人误解,认为是不可推诿的证据。因此,她闭着口等待事情平静后的正常。
秦志连续打了无数个喷嚏,像是因了回忆而得了急时性感冒。他知道自己那晚肯定已经对贺燃动过手脚了。而且因他还使她的脚扭伤了,自己不仅一个谢字没道,连句慰问的话也没有。他确实马上感到了内疚,很不是滋味,然而,他又不想在人多的场合公开说道歉之类的话。只以一句“抱歉”结束了想要表达的意愿,便匆匆告辞而去。
仇剑愤慨道:“秦志他妈的是什么玩意,一怕屁股就与他无关了,真他妈不像话。”
贺燃垂下眼睫毛,盯着自己的伤脚,内心里很混乱。她虽然很能善解人意,从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懂得怎样关心与理解人,看着秦志只道一声抱歉就算了事,痛快走掉,不免心痛。内心里凄苦的自问:“你难道就这么讨厌我吗?对我没一点感觉吗?
不知何时她竟然对那一晚躺在他身上的那种感觉很怀念,难以忘却……
苏总那边传电过来,让永俊到飞升公司开会。
永俊走出大厦,径直走向一辆停靠在公路边的汽车,不料汽车正面放着“暂无人”的牌子。向来司机有事不在。他原本想坐出租,可一想时间尚早,于是打算步行着去飞升公司。
自从他接手这家广告公司,就很少这样步行了,而且一整天都是坐,坐的屁股都腻起了一层老茧,这对于喜欢运动的他来说,绝对是一个考验,但这是没有办法的,谁叫他是这家公司的经理。毕竟他已经将这家公司当成自己的了,只有挺过去了。偶尔走走路,也是很好的锻炼方式嘛。当然他的走路与别人不同,他喜欢绕弯走,明明有近道,他却偏偏要拐弯才觉满意。在人群的来往串流里,他感受到了市井生活中的乐趣。
在穿过一条公路的时候,他的视线会习惯的扫一眼四周,就在他要收拢视线的一忽,一个人的身影从他眼里匆匆闪过,刺亮了他的眼。那是一个娇媚精灵的女人,随行的还有两三个打扮奇特的男人。他暂时停止了走过公路,倚着一根大电线水泥柱子望着那个女人。他发现那找个女人很面熟,似乎曾在什么地方,或者是梦里见过吧。他想不起来了,但是直觉告诉他,那个女人与他有点小小的牵连。女人一路笑着,袅娜的身姿让人流连,微卷的长发在笑声里轻飘起舞。女人走到了很远,然而却忽然回过头来,媚笑生姿。也许是在朝他笑,也许只是人在高兴的时候为了显示表达那一份快乐,让更多人知道,以取众人羡慕,那是一种没有任何意思的一个习惯吧。可是永俊认为那一个笑是冲他而来,他记住了那一笑,而他又确实不知道那女人究竟是谁。思索着,他费了比往常更长的时间才走到飞升电器公司。
他对自己这一反常的想法,感到可笑。
会后,永俊被叫到苏总的办公司。他进到办公室,看见苏秘书也在。苏总过来拉他坐下,很和蔼的对他说道:“永俊,来坐下,我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
永俊好生奇怪:“苏总,你说的是苏秘书吧,我们早就见面认识了的,巧得很,她同你一个姓。”心里疑窦啊。
“恩?”苏总转向左边,看了苏秘书一眼,爽朗笑道,“巧得很,因为她是……”
没等苏总往下说,苏秘书急忙抢白道:“是请来的一个秘书所以巧得很。苏总你说是吗?”说着朝苏总努力的使着眼色。
“哈哈--”苏总笑开,继续说道,“曼珠,你瞒着永俊干嘛,又不是外人。你想,我能放心的把广告公司交给他打理,会不信任他?我的好女儿就别藏头藏尾的了。”
“爸爸,说好的,怎么反悔?哼,不理你。”
苏秘书正是苏其善之女。在工作上严肃沉着,在这里却撒起娇来。
永俊听着傻了眼,看了苏总,又看苏秘书,然后豁然明白。倒显得他唐突于先前对曼珠的误解了。于是歉然道:“哦,原来苏秘书就是苏总的女儿,我怎么也没想到啊,是这么回事。”
“现在知道也不晚啦,我这女儿就是这点好处。不过,她的好处优点在内不在外,永俊啊,你若想知道,要挖掘才行啊。呵呵呵。”
此话隐含的意思貌似很明显,令苏曼珠娇嗔道:“爸爸,你总说人家怎么样怎么样,我恨死你了。”一气之下就走出了办公司。
“我这女儿脾气总是很任性,很倔强,很像她妈妈,她妈妈过世后,我又忙于自己的事业,买那份心来好好教导她,让她得到的温暖很少……”
“孤僻?”永俊抓住了苏总说出的一个词。“曼珠这么可爱,人漂亮,做事严谨。我看不出她一点孤僻。”
苏总对永俊说自己女儿有这诸多好处优点,脸上就挂着满意的脸,说道:“永俊,那你觉得曼珠刚才的表现与先前到广告公司上班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吗?”
“曼珠的表现有张有弛,很有分寸,也很个性,没什么啊。”永俊奇怪苏总的问话。
“好,那就好。”苏总满意的颔首。“你觉得她好就好。”
接着,苏总站起来,声音郑重的道:“从今天起,永俊,我就把曼珠交给你,交给你管制。”
“啊,交给我,管制?”永俊腾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没听错吧。
“曼珠眼光太高,她至今都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呢,你说她孤僻不孤僻呢?”苏总这句话貌似有解释“孤僻”的意思。
“但是……我……”
永俊缄默,好一阵后,才到:“好吧,我试试看。苏总,我出去了。”
“恩。记着管好公司。更要替我管好曼珠。”
在楼梯口,永俊一眼就看见了曼珠,急忙追上去,“曼珠,这个,真对不起,前些天对你……”
曼珠知道他要说什么一样,不以为然的道:“你对我什么呀。我们本就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很正常。”
永俊用手挥击着下方的空气,否认道:“不不,不是,不是说这个,而是……虽然在公司里是那样,可……总之,可以当我是朋友嘛。”
谢天谢地,总算找到一个“朋友”,才将他们的身份地位划了一个等号。距离便贴近了。
曼珠抿嘴笑了笑,“你一个堂堂经理,像个口吃病人,费那么大劲干什么,我不过跟你说说罢了。”
“哎,我生怕你误会啊。”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曼珠没有再开口,下了楼梯。永俊跟上,问道:“曼珠,有一事我不明白?”
“何事不明白?”
“可以捡一个大便宜的电梯不坐,为什么偏要走路下楼?”
“这样走不好吗?有人喜欢走大道,有人喜欢走小道,有人喜欢坐轿,有人喜欢去攀登山峰,既然有这条道,人可以走,就由你自己选择了。算是各有所好,各的其益吧。”
晌午,阳光减去了强烈的热量,柔和的照着大地。沿一条消食街摆满了无数桌櫈,像要举行盛大的露天宴席,蜂拥着而来的人坐满了一条街道,品尝着街边小吃。
永俊原本打算请曼珠到餐厅去吃一顿,曼珠想了想,说:“你若真要请我,那地方要有我来选。”永俊只好答应她。料不到却是这种喧嚣嘈杂的地方。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总经理的掌上明珠竟然来这样的地方吃饭?不知道是不是俩体验市井贫民的生活的。
他们刚坐下,食店摊的老板便笑盈盈走上来招呼他们。曼珠就问永俊要点什么。永俊见老板两只手空着,没有拿菜单给他们看的意思,而且看这个食店的样子,估计也没准备什么菜单。他便让曼珠拿主意了。曼珠落落大方,随口叫出了几样菜名:“一人一碗清水豆腐,还有麻辣牛肉丝,四味鱼汤各一碗,四美人青菜也要不同。最后是番茄汤。还有……”
老板不惊不慌从兜里掏出笔来记下。永俊听着却大感吃惊,貌似所要的汤太多了。他的饮食习惯,可不是像这样子的,汤,少则适中,多了,就不好了。
“还来一碗黄瓜皮蛋汤。最后……”
“还有最后?”奶奶,没听错吧,永俊对这次午餐能否吃的顺利产生了怀疑,一听“汤”,就感到自己全身被淋湿了一般。
曼珠甜甜的笑了,说道:“最后来两瓶清凉饮料。对了,永俊,你喝不喝酒呢?这儿可有最好的甜汁汤酒……”
“啊,不不不不。”永俊头摆的像拨浪鼓。
“好,就这样了。”曼珠点完菜,很愉悦。大抵是不一会就有好些汤让她美滋滋的喝了吧。
“我觉得你好像不喜欢吃这些菜,为何苦着脸,不然你自己叫。”曼珠发现了他皱着的眉。
“实不相瞒,曼珠,你不觉得那汤实在是太多了吧。”永俊小心的谏言,生怕这位千金小姐生气。
“这个你就不明白了。这里汤味道最美,鲜,香,纯,清,色泽澄清,非常滋补人,好喝极了。”曼珠一提到汤,双眼闪闪,很兴奋的样子。
“反正我啊,这个有点不习惯。另外,这趟营养,我并不怀疑,可喝多了未必是一件好事。而且据说喝多了,这身体的体型会带着一点臃肿……不过……我先问你一句吧,你从小到大都喜欢喝汤吗?”永俊适时掐住半截话。
“是呀。有什么不对吗?”曼珠不太理解他的问话。
“这就怪了,食物的精华都是敛聚在汤里,也就是很营养了,男孩倒是无所谓,可是女孩--喝多了,多半会变胖的。而你却自小喝到大,少说也有二十年了,却没有发胖,身材反而这么匀称苗条。”
听着这话,曼珠的脸蛋微微有些发红,侧过头去,说道:“真的没发胖,很苗条吗?”
“当然,我从不说谎话。”
“二位,菜来了。”老板端上来第一盘菜,打断了他们的闲谈。接着是第二道菜第三道菜。最后一道上来的正是黄瓜皮蛋汤。
永俊看着满桌子都被大碗大碗的汤包满了,真替自己叫屈,他道:“这可是烫的天下了。”
曼珠迫不及待就用瓢勺舀来了一勺子汤,稀溜溜的就喝尽了肚里。“啊!太鲜了。食物中的精品啊。”接着又是一勺……直到那碗汤变成一口旱塘一般。
永俊看了,不觉大大吃惊啊,然而又大惑不解,那汤真有那么美味吗?他便试着问道:“曼珠,这汤虽好喝,还是别喝多了。”言下之意便是你别变成个胖妞啊。
“你不是说我喝了二十年的汤都没有发胖吗?在乎这一次?你若想喝就喝吧。只有我才晓得你不太喜欢喝汤,别人不知道。你喝了也许就此改变了原先的饮食习惯呢。只要味道好,自己喝着行。那还犹豫什么啊,你呀,看着聪明,实际上还是有点笨哦。”曼珠喝的津津有味。有点儿揶揄他。
“你不骗我?”永俊的兴趣被挑了起来,而且也真饿了。
“尝尝这鱼汤吧,酸甜辣,还有中和的一个味道呢。”
永俊便小心翼翼舀来一勺辣味鱼汤,微微抿了一口,觉得辣味清淡,再喝一口,味儿就全部出来了,辣中兼了甜,酸,咸,以辣为最重。而且除此外有种别样的澄鲜感。他又依次尝了酸,甜与中和一味的味道,都是如辣味鱼汤那样调制而成,然而又各有其特殊的味道。真真乃汤中之绝了。
“我活了二十几年一直对汤没多大兴趣,嘿嘿,今天才懂得汤的各样妙处,啊,不喝不知道,一喝上了瘾啊。”永俊喝了汤后,全身都觉得舒爽,肠胃里恰似被按摩,筋骨也非常舒展。
“我说汤食好物吧,你还不信。”曼珠喝的嘴唇上油,泛起油亮亮的朱色。
“对了,曼珠,那四美人青菜又是怎么回事?”永俊手拿瓢勺,指了指那一碗切割成面条一般宽窄的菜丝问道。
曼珠大加赞赏道:“这四美人指的是西施,王昭君,貂蝉,杨贵妃,四菜,指的是粗壮的青菜,很香的芫荽,韭菜和榨菜。四美人配四菜,就千古绝菜了。在加上四味。酸甜苦辣,简直是人间的极品菜肴啊。也道出了世上的辛酸。”
永俊添加一句:“可谓雅俗共赏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