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霜!

    冷霜!!

    冷霜!!!

    我在心中,呼喊了无数遍冷霜的名字。

    我从未这么发狂地想过一个女人。

    奔跑在阴暗的走廊,看着空大华贵的别墅,一个人住在这里,将会多么地孤独。

    我从二楼,找到三楼,再从三楼,找到一楼。

    冷霜不见了。

    还是说,冷霜不想见我。

    我们心里都清楚,那场盛大的婚礼,是一场谎言。

    但我们的心中,都曾幻想过,如果我们真的是一对夫妻,真的能互相搀扶着过日子,画面该有多么温馨。

    还有冷云华临死前对我的托付。

    我连一个死人的承诺都做不到吗?

    冷霜不是找不到了,只是躲着不肯见我。

    我的心,比任何时刻还要落寞。

    林澜儿从房间里追了出来,她跟我怀着相同的心情。

    “沈墨,你来这里是来找我的吗?”

    林澜儿有些怀疑地朝我发问。

    “对......也不对......”

    “我想接你去我们的新家,带上鼻涕虫一起,但是我......”

    林澜儿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女人,哪怕刚才我并没有吻她,她还是抱着一股温柔的情感来到我的身边。

    “你在担心什么?”

    林澜儿的声音,像一曲安抚我焦躁内心的钢琴曲。

    “冷霜,我们都走了,冷霜姐的父亲也去世了,她一个人,我不放心......”

    林澜儿听后,也担忧地点了点头。

    她跟冷霜的关系不错。

    作为朋友,也跟我一样担心着冷霜。

    “那我们去找她吧?”林澜儿凑近我,十分自然地挽着我的手臂。

    我微微后退:“冷霜躲起来了,她不喜欢看见我们这样,你带着鼻涕虫先去我们的新家,等我找到冷霜姐,再回来。”

    林澜儿乖巧地点了点头,不争不抢,不声不响,她仿佛把自己摆在了我“妻子”的位置,替我解忧,倾听我的心事。

    我很不习惯这样。

    我知道,在某一天,在一个合适的机会下,我会跟林澜儿解释清楚的。

    我不是她的真命天子。

    安拉之神对她的暗示,是错误的。

    ......

    如何安慰一个受伤的姑娘。

    这是所有男人都应该去研究的一门学问。

    半山别墅门口,我将林澜儿跟鼻涕虫都送走以后,靠在保安亭,眼神复杂地望着别墅内的翠绿草地。

    咚咚咚——

    保安亭当中,老马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用手敲击了一下保安亭的玻璃。

    “好男儿,不为情所困。”

    老马的声音从窗边飘来。

    我突然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转身看着老马:“师傅,你年轻的时候,有没有伤害一个姑娘的心,你又是怎么安慰她的呢?”

    老马听见我这个问题,立马就来劲儿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年轻的时候,身边的姑娘多如牛毛,伤害几个姑娘的心,那是家常便饭,伤害了一个,又补上来一个,安慰个啥,自讨没趣。”

    我听后,觉得他挺下头的。

    一个连家都没有的糟老头子,长得砢碜,又穷,而且还喜欢看黄色杂志,偷女人内衣,猥琐到极致。

    竟然说自己年轻时,多么受女人欢迎。

    自卑的男人,总是幻想。

    “诶——”

    我遗憾地叹了口气,问他也是白问。

    “写首诗吧。”

    突然,老马用无比正经的声音朝我说道。

    “啊?”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惊讶地看向老马。

    老马坐得十分端正,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旧的发锈,但被擦得很干净的派克钢笔。

    “当年我在乡下当知青的时候,姑娘们最喜欢吃这一套,写首诗给你心中那个要安慰的姑娘吧。”

    看得出,他是真心想帮我。

    但写诗,的确有些为难我了。

    “老马,我高中辍学......”

    “写诗,跟学历无关。”

    老马将他那只充满文艺气息的派克钢笔,停留在《花花公子》封面照片上的兔女郎上边,露出一副无比文艺的表情,心中似乎在酝酿什么。

    “她是我的太阳,是我的月亮,是我的黄昏,是我的黎明......”

    突然,老马高声念了起来。

    我心头一刺,瞳孔放大,脑袋里猛然间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

    不等老马念出下一句,我的嘴,就自然而然地张开,将这首肉麻的诗给念完。

    “她.....是我枕边的香薰,是香烟里的尼古丁,是棒棒糖里的......夹心......”

    这一刻,我跟老马的灵魂突然契合,他盯着我,我也看着他。

    奇妙的缘分,在这一刻猛地显现。

    “你......读过我写的诗?”

    “这首烂情诗,是你写的?”

    我跟老马同时将身体往后一仰,嫌弃的感情,止不住地迸发出来。

    我当然记得这首诗。

    这是当初,沈临风送给梅姐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找回自己良心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临死前,念出的最后的浪漫。

    但我却没有想到,这首烂俗的诗,竟然还有一个猥琐的作者。

    而这个作者,就是跟我仅仅一窗之隔的老马!

    “沈墨,既然你读过我的诗,那就用这首诗去安慰你想安慰的那个姑娘吧,便宜你了。”

    老马说着,就开始用钢笔写下他那些烂俗的诗句。

    我连忙制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冷霜看,还不如杀了我!”

    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竟然被逼到要写这种烂诗,去哄女孩开心。

    但老马却无比坚定,我也是头一次看见这个不正经的老头,正经起来。

    他的钢笔,在《花花公子》的杂志上迅速游走,一个个像是被印刷出来的宋体字,被老马熟练地写下,杂志封面上的兔女郎,被写上了诗句,看上去也多了一丝内涵。

    “沈墨,这件事十拿九稳了,有了我的这首杰作,不管你跟冷霜有多大的矛盾,她看了以后,都会开心,甚至是主动来找你和解。”

    老马将钢笔的笔帽合上,宛如一个将刀收鞘的武士。

    “老马,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十分认真地看向老马。

    老马听后不解地发问:“还有啥想要添加的?趁着我现在有些灵感,我可以帮你多写两句。”

    “你别说这首诗是我给她的。”

    说完,我就转身失望地走了。

    只留下原地暴躁的老马......